湖南株洲炎陵县,地处湘赣边界,井冈山西麓。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朱德、陈毅、彭德怀、任弼时、何长工、王震、张云逸、滕代远、萧克、黄克诚、罗荣桓等老一辈革命家曾在这里从事过党的建设、军队建设、政权建设和土地革命等首创性革命实践活动。红军的足迹踏遍这里的山山水水,遍布城乡的红军标语,是见证这段红色革命历史的“活化石”。2011年5月,炎陵建成了我国第一家以红军标语为主题的博物馆,收藏和陈列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工农红军书写的标语。
在革命根据地创建初期,老百姓对共产党了解不深,加上国民党大肆污蔑共产党,使老百姓对红军和共产党产生畏惧心理。1928年11月毛泽东在《井冈山的斗争》一文中提到:“红军再度到宁冈新城、古城、砻市一带时,有数千农民听信反动派的共产党将要杀死他们的宣传,跟了反动派跑到永新。经过我们‘不杀反水农民’‘欢迎反水农民回来割禾’的宣传之后,才有一些农民慢慢地跑回来。”由此可见,当年红军处境之艰难。要改变这种艰难的处境,有效地反击国民党反动派对共产党的污蔑和对群众的欺骗,唯有加强政治宣传工作。为此,毛泽东于1928年10月5日在宁冈茅坪召开的中共湘赣边界第二次代表大会的决议案中特别提出要重视宣传问题。他说:“过去边界各县的党,太没有注意宣传工作,妄以为只要几支枪就可以打出一个天下,不知道共产党是要在左手拿宣传单,右手拿枪弹,才可以打倒敌人的。”到了1929年12月,毛泽东专门为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写了决议,即古田会议决议,其中就有关于《红军宣传工作问题》的报告。
炎陵县的红军标语是毛泽东强调的宣传工作的生动体现。几乎所有在炎陵县活动过的红军部队都留有标语。现存署名标语271条,署名单位66个,其中红军部队49个,标语242条。主要有红军第四军、第五军、第七军及其下属部队, 红军独立一师、红军独立四团等。除番号之外,部分还带有“司令部”、“士兵委员会”、“教导队”、“党支部”、“政”(政治部)等单位名称。此外,还有地方武装署名的标语12条,如湘赣省军区第二军分区、红九营、酃县警卫营、县区赤卫队等。由地方党组织、群众团体和苏维埃政府署名的标语17条。标语内容充分体现了土地革命时期,党和红军以及苏区政府的指导方针和工作任务。大致有以下几类:(1)宣传共产党的性质和纲领。如《共产党十大纲领》(全文161字,江家试馆、中村周南学校)。(2)宣传红军性质和宗旨。如“红军是工人农人的武装”(水口镇水西)。(3)动员群众参加革命。标语中有“没收土豪家里谷米油盐给贫苦工农”(三河镇霍家)。(4)宣传党的政策和主张。如“推翻国民党统治,建立苏维埃政府”(三河镇太和)。(5)揭露国民党及其政府、军队和土豪劣绅罪恶。如《国民党十大罪恶》(全文148字, 江家试馆、中村乡周南学校)。(6)分化和争取敌军。这类标语有:“白军士兵是工农出身不替军阀打工农”。(7)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如“加入红军拥护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对日宣战”(水口镇水南)。红军用“每一个(口号) 抵得红军一军”来形容标语宣传在革命战争年代发挥的特殊作用。